就在昨天(18日),立法院朝野協商下,將金管會版(政院版)、民進黨立委余宛如版、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版、國民黨立委許毓仁版與時代力量五版本,協商通過完成一讀。
打破了長期的保護與正向表列 創造實驗的機會
長久以來,台灣的金融環境由於過度的保護,從鴻源案的違法吸金,到十信案的逾放擠兌,相關的法規都在於保障民眾的財產安全,也因此立法者均以正面表列要求銀行或金融機構須經主管機關同意才能承辦那些業務。
台灣是一個金融體系建構的非常強壯的機構,我們有14A的央行總裁,全球唯一。穩定了台灣的經濟。
在階段性上,從發行新台幣的貨幣轉換,到支票的使用,再到信用卡的發行,每一個世代,台灣都像是手機一樣,紮紮實實的經歷過。
想想,從第一張聯合信用卡在台灣發行,已經是35年前,民國73年的事情了。
這35年來,台灣的金融環境除了雙卡風暴的現金卡與信用卡之外,好像看來也沒多大的進展。
但相對的,由於大陸地區的信用評級與銀行體系相對薄弱,所以在金融商品上,並未跟台灣一樣,與世界接軌。而是封閉式的體系,進而造就了如支付寶、微信支付這類的支付模式,再基於這樣的支付底層,建構出各式不同的應用,如芝麻信用、公交碼、掃碼搭地鐵等。
也因為沉澱資金過多,又衍生出了其他衍生的金融服務,如P2P借貸的陸金所,眾安保險的線上投保、依據消費習慣與大數據分析成的芝麻信用,其中,芝麻信用已經是中國人民銀行在2015年批准的八家個人信用徵信業務公司之一。
這些趨勢背後都有一個共通點,他們的爸爸都姓馬,叫做馬雲或者馬化騰、馬明哲。
另一個共通點就是,它們都是基於網際網路的興起的應用。
大陸是先做了再管 台灣是先管了再做
所以有很多的人,例如在台灣網路知名的鄭伊廷 xdite,就曾經說過大陸與台灣的差距。
目前鄭伊廷在大陸所成立的比特幣交換平台OTCBTC ,就在今天發文-第一次養獨角獸就上手。
原文連結:https://www.facebook.com/xdite/posts/10156049631768552 |
這在台灣,簡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台灣呢?連虛擬貨幣的交換可能都沒辦法做到,更遑論ICO、獨角獸了。
大陸先野火燎原的讓這些平台發展科技,然後進一步發現問題後,逐步地將法規制定、出台、嚴打。
而台灣則是,先問是否有違法之虞,有就不能做。
慢慢地推動一塊磚頭
我認為惡法亦法,在時空背景不同下,應該做適度調適。所以,沒有甚麼絆腳石,少的只是在對的時間該把石頭拿開的那個人。
然而,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協商通過一讀,代表著政府在銀行端這個牢不可破的堡壘上,弄鬆了一個磚頭。讓一些在台灣極具創意的新創公司,有機會能夠在不被扣上違法之虞的前提之下,進行金融創新的實驗,而公務人員,也不會因此而擔心是否會被監察院給糾正。
這讓我想起柏林圍牆的故事,當雷根總統喊著 戈巴契夫先生,讓高牆倒下吧!
我期待著,這個法案盡速三讀通過後
能讓顧主委跟金管會將那堡壘的磚頭
變成促進台灣金融發展的那塊 墊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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