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在你背後,他很火.....
不是因為你,是因為剛剛公布的法令法令紛紛擾擾,終於在耶誕節前夕過關。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500157731號令
把勞基法修正相關法案公告實施,重點在於
他不是全部都是明年一月一號生效
相關調整的法案當中,分為
- 自公布日施行:第23、24、30-1、34、36~39、74、79條條文
- 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公告:第34條第2項
- 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施行:第37條第1項規定及第38條條文
而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 13 條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效力。
12/26日如果真的要來加班的,加班費就要依照新的計算方式來做計算。
因為新法規定如下:
第 24 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
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逾四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小時計。
很繞口對不對,一下子又是加班費倍率、一下子又是時間計算。
簡單的來說,人資現在正在燒腦當中。
大家先離他們一點,就對了
--
呼叫米球FB粉絲團需要您的加入
麻煩您幫我按個讚吧!!
https://www.facebook.com/callmitcehll/
LINE@上線,讓你更即時呼叫米球
麻煩您幫我按個讚吧!!
https://www.facebook.com/callmitcehll/
LINE@上線,讓你更即時呼叫米球
本文章歡迎轉載分享 並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