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這句話是出自伏爾泰的友人們一書,由作者歸納伏爾泰的思想後寫出的。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Choco是一個部門的主管,有一天,他發現了部門當中,有一個同事不小心的把要爭取單位獎金的文件漏了一份必要文件,直到公佈結果後,發現自己部門並沒有獲得這個獎金,原本胸有成竹的他,找了負責的同仁問清楚了狀況後。
直接發了一封信件給上級,要求網開一面,但同時CC給了全體的同仁。
因為Choco在公司裏面服務許久,算是老員工了。雖然職位並沒有太大的升遷,但大家總是會尊重他幾分。
這導致比他資淺但承辦此項申請的Jessica在看到這封信的時候,很婉轉的單獨發信告訴了他,抱歉Choco姐,因為其他單位也有送件,但他們的案子是完整的,我真的沒有辦法網開一面。
Choco當場就回了一封信,也是一樣CC給全體
上面寫著"不同意您的說法,但,我尊重您..."
當我得知了這個事情之後,我的看法是
1.網開一面,可以溝通,但不要公然要求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依法而論是很正常的,但情理法的排序,如果可以幫忙補一下東西。
又不影響其他單位權益,那,我覺得還可以私下溝通。
但今天Choco把事情浮上了檯面,CC給了單位同仁。
在談判上,其實就已經把自己置於不利之地
因為,在公開的信件往來上,將不需知情的同仁也放進來。無疑地增加同仁的困惑,兩個單位的同仁也會因此而有所心結或不舒服。
再者,看似幫單位爭取權益的人,其實忘記了是自己單位出了問題。
也就是,自己的問題無法自己救,還變成大家的問題。
記得,鼓勵要在人面前,責罵要關在門後面。
其實這一封信出去,外行的看熱鬧,內行的就看的出來問題所在了!
2.承辦人員本有壓力,拒絕關說很合理
逃避雖可恥但有用,直接面對更好。
我很認同Jessica的處理方式,直接發一封私人信件,婉轉地告知前輩。為何不行。
這樣的EQ需要訓練,而不是一股腦地就直接全部回覆,讓Choco掛不住面子。
我是不知道是否有名額的限制,但作為一個承辦,我必須稱讚這位Jessica有擔當。
3.別引用錯誤,卻還義正嚴詞
就如同上面我說的,Choco在信中發寫了一句"不同意您的說法,但,我尊重您..."
其實這句話應該是針對言論自由跟各自立場表述的權益去說明的,亂用到一個錯誤的事件討論,會讓人有積非成是的感覺。
或者讓人直接感受到,劍拔弩張的壓力。
如果,你在職場中也碰到了類似這樣的事情
我給的建議會是
1.先行了解狀況
2.有禮貌的溝通
3.確認狀況後再擬定下一步策略
因為,如果你不了解別人,那麼。你要跟人如何談判呢?
連談判都不用,就出局了!
也許,在有禮貌的溝通之後,Choco早就把補件補回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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