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勞工政策的髮夾彎引起大眾的譁然,但苦命的人資到底該如何因應。
因應中秋節連續假期的關係,9/16採彈性放假,9/10週六補班。
那該如何解決這樣有點複雜的休假模式呢?
勞資會議 是一切的主角
如果公司需要有變更上班時間,就必須經過勞資會議的同意。
這點在大公司內基本上每季都要有相關的勞資會議紀錄,臨時召開也是可以的。
在勞資會議的大前提下
人資同仁可以使用幾個方式:
1.將9/10的上班與9/28對調
優點:9/10、11仍維持周休二日,9/28日不放假,也避免隔天的休假症候群及工作步調打亂。
2.將9/28的假與9/16對調
優點:秋節仍連續放假四天,9/28日不放假。
缺點:如果沒有勞資會議,就必須一個一個員工簽署、加班費計算比較麻煩。
我們公司沒有勞資會議,該怎麼辦呢?
我的建議是,大公司應該有的制度就趁著這次完備。
在此過程中,先詢問同仁意見,採開放但記名方式。
紀錄員工意願並讓員工簽名。
實務上的做法,我建議就是提出好處、優點、誘因。
讓同仁願意配合。
那到底加班費該怎算呢?
1.如果是9/28換成9/10,9/10員工來公司加班:要多給一天薪水(月薪制員工)
2.如果是9/28換成9/16,9/10員工來公司加班:則以休息日加班計算(本薪加上前兩個小時0.34+後面六小時0.67)
如果是後者,6/29日三讀通過的勞基法修正案,決定採一例一休後,如果正式實行。
那麼,差距可就非常大了
如果採休息日來公司加班計算,則以休息日加班計算(本薪加上前兩個小時1.34+後面六小時1.67)
對於小公司而言,真的會吃不消。
但相對的,也考驗著公司管理制度對於績效跟如何教育員工時間分配的重要性了!!
但是,這個法案何時生效呢?
我想9/28是確定不是用了,哪個時候呢?我們靜待政府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