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2日 星期五

服務是天職?上班是義務!加班費法院判?

圖片來源:Cheng-en Cheng,CC Licensed

我想問大家幾個問題

1.老闆如果叫你來國定休假上班,但是沒有付加班費,你想來嗎?
2.如果老闆告訴你,服務客人是天職,所以你不能不上班,你接受嗎?
3.如果認為不合理,所以暫時不給你加班費,要等到法院判決後才給你,你要不要來加班?

如果以上三個你都回答""

我想,你也許可以站在高鐵員工這邊,幫他們想想!
高鐵不要欠過年,大家作伙來聲援


圖片來源:高若想,投稿在高鐵不要欠過年,大家作伙來聲援網頁
今年春節,高鐵員工表示不願意加班,原因是因為公司拖欠鉅額的加班費用。並且高鐵公司以要等到行政判決後才會支付。
大眾運輸業是一種特殊的服務性質產業,他具備了協助我們快速的到達目的地、提供良好的服務。

但如果一家公司以服務客戶是天職來要求員工你先來上班,我再看看要不要給你加班費。各位作何感想?

當高鐵變成慢鐵


如果象徵飛快的列車,但卻罔顧了員工的權益,報載10次勞檢均有缺失未通過,企業社會責任這一項,難怪遠見雜誌沒頒給他(還好!!不然就會像高雄某封測大廠一樣,被檢討誰給了他CSR獎)
這種速度感與不對稱的勞資緩步進行,是強烈的對比。

我們總是希望找到好的工作,享受好的服務

我的同仁們,有時候被業績壓得喘不過氣來。
於是乎對客戶口氣不是那麼禮貌,一通電話就打來客訴、發函到主管單位...
但這些要求有如空姐般的服務人員,被要求提供最高規格的服務,卻是連一個應有的加班費都沒有。


鈣片不添加銅鋰鋅 缺乏同理心


這次的高鐵罷工事件,雖然在高鐵局跟勞動部的斡旋之下,高鐵公司勉為其難的先發了六個月遲來的加班費。但仍表示要靜待司法判決,這種壞小孩進了警察局被教訓一頓之後,交保了卻仍大言不慚的說,我相信司法會還我公道的。這點有沒有跟頂新案的魏先生有點一樣?

只有掩蓋的動作,卻沒有將心比心的想到員工本身。
高鐵的高層不是周休二日嗎?
服勤員呢?外包廠商呢?


天職是甚麼?


我看到最好笑的就是,高層呼籲。這是天職!!不要罷工影響民眾權益

舉幾個例子:
醫生的天職是救人,但救不活被告。而且不適用勞基法
護士的天職是醫療,但會被病患惡言惡語,過年也得上班。
消防的天職是救人,但就不到被告。
警察的天職是抓人,但開槍打死嫌犯反而被關。

然後高層過年在家裡面闔家團圓,濫用了天職這兩個字給這群第一線的同仁莫大的壓力。
你們怎忍心把責任感跟榮譽心講的這麼好聽?!

看起來不會停擺 但台灣人記性有限



台灣人的健忘好像經常被提起,在享受更便捷的服務下,台灣已經成為服務品質非常好的國家。但也養慣了台灣人刁鑽的口味。
我必須說,如果這次高鐵事件落幕後,法院判決高鐵勝訴。到頭來還是勞工權益的一大損失。

我站出來,請大家支持高鐵這些員工,爭取合理的加班費。
我寧可塞車幾個小時,也不願看到這些人的權益被踐踏。

本文歡迎轉載 並請幫您身旁為您服務的高鐵人員打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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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1. 老師 順著這次的事件想請教一下
    高鐵人員在要的是「輪班人員班表內如果是國定假日 應該要有加班費」
    這個加班費是必須給的嗎? 勞資雙方不是可以合意挪移假日?
    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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