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你哭著打電話給我。說著工作上的不愉快。
告訴我你主管要求你把自己幫自己買產品,還得刷卡分期。
為的是團隊的獎金跟榮譽,你聽了,也做了。
溫馴如你,你看不到的是我泛淚的眼角
上班,就是為了要賺錢
不管如何,上班就是為了賺錢,而非花錢。為了團隊的業績,你損失了一萬多塊,還得連續多繳十年。
我問你值得嗎?為了團隊?還是成全了你的主管
我問你,你可以賺多少獎金?
你告訴我,如果達成,這個月大概五千多吧。
五千多?對比你損失的一萬多塊現金,值得嗎?
你說主管要求,你可以拒絕啊?
這種不合理、欺騙的業績。也不是你老闆想要的吧!!
為什麼要委曲求全呢?
我很氣、很想替你出口氣,你哭著說不要。因為你害怕喪失這個工作,害怕主管對你不好。
怕主管被老闆罵,你也跟著遭殃。
你截圖給我的畫面我看了
這根本已經是言語的霸凌了
你主管要你不做就不用來上班了,業績是團隊的。
用團隊的壓力去壓迫你
我真的受夠了現在怎會有這樣的主管。
孩子,如果你看到我的文章。
告訴你,勇敢地為自己的權益爭取吧!!
拿出你的手機,勇敢的去勞工局提出申訴。
請公司老闆出面,將你多付出的那些錢,還有被迫簽約的金額全部算清楚。
法條幫你查好了:
勞基法第14條第二項 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別戀眷這份工作了...是工作對不起你
而且你還忘了我一直告訴你的事情-誠信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